【日期】2006-12-07 【期次】184(总第3295期) 【版次】A1 【版名】要闻 【栏目】文慧观察 【类别】药品监督 【作者】刘以康 【特刊】 【正文】 点击查看: 本版 PDF 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,构筑基层食品药品监督体系,很多地区的食品药 品监管部门采取聘请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的方式加强监管,收效明显。但也有一 些地区的协管员有名无实,群众对此颇有微词。 究其原因,一些单位当初聘请协管员的出发点就是跟风,认为其他地区都在 搞,自己也不能“落后”。聘请以后,既不开展培训,也不加强管理,于是,协 管员形同虚设,“协管”变成了“歇管”。 为防止“协管”变“歇管”,一要合理选配,制定协管员的聘用条件,按照 要求推荐合格人选,择优聘用;二要明确职责,明确协管员在辖区内的工作职责, 使其既要作为又不过为;三要组织培训,对聘用的协管员进行必要的法律法规、 工作纪律等上岗前培训,提高协管员自身素质;四要动态考核,建立协管员档案, 每年对其履行职责情况和有无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了如指掌,奖罚分明,真正让食 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履其职、尽其责,充分发挥好作用。 文/刘以康 |